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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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服务条款

第 1 条目的

① 东方书法协会(互联网公司)www.orientalcalligraphy)《用户协议》(以下简称 “本条款和条件”)的目的是界定用户和东阳书法协会在使用东阳书法协会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② 通过东方书法协会规定的程序并按 “同意” 按钮,希望成为用户的人被视为已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

除本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以外,用户和东方书法协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受大韩民国电信商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二条用户的定义

“用户” 是指根据本条款和条件访问东方书法协会、在本网站上注册成为东方书法协会会员(以下简称 “协会会员”)并接受东方书法协会提供的服务的人。

第 3 条成员资格

① 希望成为用户的人通过填写会员信息并根据东方书法协会制定的注册表按 “注册” 按钮来申请会员。

② 东方书法协会应将申请人注册为会员,除非第1款所述的申请会员的人属于以下任何一项的范围。

  1. 如果会员资格申请人先前已根据本条款和条件第7(3)条失去其会员资格。但是,例外情况是,自根据第7(3)条失去会员资格以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并且已获得批准重新注册为SEO-HYUP的会员。
  2. 如果注册详细信息是虚假的、省略的、错误的或商业性的
  3. 其他确定注册为会员会严重干扰Seohyup技术的情况

③ 订立会员协议的时间是SEO-HYUP确认是否注册会员。

④ 如果第1款所述的会员信息发生变化,则会员必须立即更正并写下变更内容。

第四条服务的提供和变更

① 东方书法协会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

  1. 文件下载服务
  2. 公告板使用服务
  3. 书法信息服务,例如会员慰问、分支介绍、书法、书法和书法
  4. 艺术家推广、照片集、展览指南、韩国书法服务
  5. Seohyup将在内部开发或通过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协议向会员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

② 东方书法协会可以按照第8(2)条规定的方式将要更改的服务的详细信息和交付日期通知用户,并更改第1款中规定的服务。

第 5 条服务费

东方书法协会提供的服务可分为免费或付费服务。

第 6 条暂停服务

① 由于计算机等信息和通信设备的维护、检查、更换或故障,或者通信中断等原因,东方书法协会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服务,也可以由于更换新服务或协议认为适当的其他原因而完全停止目前提供的服务。

② 如果由于第1款而导致服务中断,东方书法协会应按照第8条第(2)款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但是,如果由于东阳书法协会无法控制的原因(非系统管理员故意或疏忽导致磁盘故障、系统停机等)而导致服务中断,无法提前通知时,情况并非如此。

第7条用户退出和资格丧失

① 用户可以随时要求SEO-HYUP取消其会员注册(用户退出),东阳书法协会将在收到上述请求后立即采取措施取消用户的会员注册。

② 如果用户有以下任何原因,东方书法协会可以以适当的方式限制或暂停该用户的会员资格。

  1. 如果在申请注册时注册了虚假信息(滥用他人的居民登记号码或信息)
  2. 通过干扰他人使用东方书法协会网站或窃取该信息来威胁电子贸易秩序
  3. 使用东方书法协会实施法律或本条款和条件禁止的行为,或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时

③ 如果东方书法协会决定失去用户的会员资格,会员注册将被取消。在这种情况下,在取消会员注册之前,将通知身为用户的会员并有机会致电。

第八条给用户的通知

① 如果东方书法协会向特定用户发出通知,则该会员可以使用注册时输入的电子邮件地址。

② 如果东方书法协会向未指定数量的用户发布通知,则可以在SEO-HYUP公告板上发布1周或更长时间来取代个人通知。

第9条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

东阳书法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注册信息。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东阳书法协会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管辖。

第十条东方书法协会的职责

① 东方书法协会努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本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服务,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

② 东方书法协会建立了一个安全系统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以便用户可以安全地使用互联网服务。

③ 东方书法协会不会发送用户不想要的用于商业目的的商业电子邮件。

④ 东方书法协会负责赔偿用户使用服务时因SEO-HYUP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

第11条用户名和密码的义务

① 每个用户都有责任管理自己的ID和密码,除非东方书法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 “隐私政策” 负责。

② 用户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他们的 ID 和密码。

③ 如果用户意识到自己的ID和密码已被第三方盗用或使用,则必须立即通知东方书法协会并遵循东方书法协会的指示。

第12条用户的义务

① 用户不得进行以下任何行为。

  1. 申请或变更会员资格时注册虚假信息的行为
  2. 更改东方书法协会发布的信息的行为
  3. 侵犯东方书法协会或其他第三方的个人权利或知识产权或干扰作品的行为
  4. 窃取其他会员身份证的行为 5.发送包含淫秽或暴力信息、图像、声音、广告等的电子邮件的行为,例如垃圾邮件、幸运信等,或者披露或发布其他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的行为。
  5. 传输或发布相关法律禁止传输或发布的信息(计算机程序等)的行为
  6. 冒充或冒充东方书法协会员工或东方书法协会服务经理的行为,或使用他人的名义发布帖子或发送电子邮件的行为
  7. 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包含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文件或程序的材料的行为,这些材料旨在干扰或破坏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电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8. 骚扰其他用户的行为,例如跟踪或威胁成员
  9. 未经其他用户同意收集、存储和披露有关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的行为
  10. 利用东方书法协会的服务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向未指明数量的人发布广告或宣传或发送垃圾邮件
  11. 违反东阳书法协会提供的服务条款和条件或其他与使用服务有关的规定的行为

② 如果用户犯下了第1款规定的行为,东方书法协会可以按照本条款和条件第7(2)和(3)条的规定,以适当的方式限制、暂停或失去该用户的会员资格。

③ 用户负责赔偿东方书法协会或其他用户因可归因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第13条删除公开帖子

如果用户的公开帖子内容属于以下任何分段的范围,东方书法协会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该公开帖子,并可能限制、暂停或失去用户的会员资格。

  1. 诽谤或诽谤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并损害其名誉的内容
  2. 散布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句子、形状等的内容
  3. 被判定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内容
  4. 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版权或其他权利的内容
  5. 被判定违反其他相关法律的内容第 14 条(版权所有权和使用限制)

① 东方书法协会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属于东方书法协会。

② 未经东方书法协会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复制、传输、出版、分发、广播或以其他方式将通过使用东方书法协会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这些信息。

第15条条款的修改

① 东方书法协会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修改这些条款和条件,例如《条款和条件管理法》、《电子交易基本法》、《电子签名法》和《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利用法》等。

② 如果东方书法协会修改这些条款和条件,则生效日期和修订原因将在生效日期前7天至生效日期前一天与当前条款和条件一起在初始屏幕上公布。

③ 如果东方书法协会修改了这些条款和条件,则修订后的条款和条件也适用于在修订之前注册成为会员的用户,除非修订后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④ 对更改后的条款和条件有异议的用户可以根据第7(1)条退出。

第16条管辖权

因东方书法协会与用户之间有关使用该服务的争议而产生的诉讼应提交大韩民国法院,该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拥有管辖权。

[附录]

这些条款和条件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